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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知〔2021〕44号关于2021年秋季在校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2021-04-30 15:53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定于2021年5月6日-5月21日进行2021年秋季在校生教材的征订工作,请各学院认真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教材征订汇总表》和《教材征订信息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以班为单位填写《教材征订信息表》,不同班级使用同一版本教材的要分开填写。

2.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教材征订汇总表》,不同班级使用同一版本教材的要汇总后填写。

3.学院、专业、班级名称均要按教务系统中信息填写,不得简写。班级名称一经确定直至毕业不得变更,班级名称中出现数字时要用阿拉伯数字。

4.书号(ISBN号)、书名、作者、出版社等必须准确填写,书名不可简写。改版教材应报订最新版本。

5.学生订购教材数量和教师用书分开填写,同时将使用教材的教师姓名填写在表内(如尚未确定任课教师,可在领取教材时提供任课教师姓名,否则不发放该教师教师用书)。原则上三年内未更换、改版的教材,同一授课教师不能重复报订教师用书。

6.各单位一定按时填报数据,出现因无教材而影响教学的情况,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为保证教材质量,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马工程”教材的课程,按要求统一选用“马工程”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见附件2),优先选用全国统编教材,特别是优先选用近几年出版的国家级、部省级规划教材和重点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

三、使用本校教师自(参)编教材的,需一并提交《黑河学院自(参)编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材料。

四、2021年秋季在校生教材征订工作仅此一次,概不补订,为确保各班教材订购数据准确无误,各学院应指定认真负责的教师负责此项工作,并仔细核对学生“休学”“退学”“降级”“当兵”或“未交教材费”等情况。如出现多订、漏订、错订等情况由本学院负责。

五、请各学院于5月21日前将填好的征订表及汇总表打印、经院长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科,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hhxyjwk@163.com,邮件名称为:XX学院2021年秋季在校生教材征订表。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6842073

附件:1.2021年秋季教材征订表

2.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

3.黑河学院自(参)编教材使用申请表

4.黑河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附件1:2021年秋季教材征订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3:黑河学院自(参)编教材使用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黑河学院教材管理暂行规定.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截至202001).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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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教务处黑龙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区学院路1 邮编: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