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
人文传媒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二、推荐遴选程序
1.每个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组织单位内部申报和遴选工作,并向学校择优推荐至多2个项目,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3)。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评选、公示后,择优推荐6个项目申报黑龙江省教育厅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3.学校分类评选、公示后,完善申报材料等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请于4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扫描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发送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无公章版)。
联系人:王虹丹 18504566639
邮 箱:hhxy_jwc@163.com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遴选推荐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