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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预通知
2021-04-26 09:0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围绕我校“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定位与目标,集思广益、深入挖掘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成果,总结凝练、加大宣传、推广应用,有针对性地重点培育扶持,形成一批我校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二、培育内容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围绕“学生中心、产出导向、质量改进”“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四新”建设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俄特色类:立足学校“国际化”办学定位,以突出对俄区域优势、彰显对俄特色为目标,深入挖掘涉俄类教学


成果;

2.校地合作类:立足学校“地方综合性”办学定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以服务地方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深入挖掘校地合作类教学成果;

3.校企合作类:立足“应用型”办学定位,以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深入挖掘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类教学成果;

4.创新创业类:紧密结合习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讲话精神,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为目标,深入挖掘创新创业教育类改革成果;

5.地域特色类:围绕黑龙江流域边疆性、多元性、融合性、民族性等地域特色,以推动和促进多元文化共生、民族融合、民族复兴为目标,深入挖掘地域特色类教学成果。

三、培育项目

1.国家级项目培育

以现有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以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为依托,培育具备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能力的教学成果。鼓励支持整合全校优质资源,由教务处牵头、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二级学院配合,集中全校之力,打造1-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2.省级项目培育

以现有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以省级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为依托,具备冲击省级教学成果奖能力的教学成果。鼓励支持跨学院跨专业联合开展项目培育,每个学院、单位至少报送2项作为省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3.校级项目培育

以现有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为依托,具备冲击校级教学成果奖能力的教学成果,每个学院、单位至少报送2项。

4.院级项目培育

二级学院须结合自身建设与发展特色,建设一批院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适时向学校推荐申报校级培育项目。

四、成果申报

根据国家、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下一轮省教学成果奖将于2021年组织申报,国家教学成果奖将于2022年组织申报。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将依据上级文件统筹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申报项目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请4301100前,报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附件2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近期,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就教学成果奖的申报事项开展专题培训讲座,为培育立项建设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答疑解惑、指导提升。

学校将在政策、资源等方面对培育项目给予支持,确保培育项目达成预期目标,助力项目培育建设。

联系人:王虹丹  6842074;邮箱:hhxy_jwc@163.com

附件:

1.黑河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

2.黑河学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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