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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2020-12-24 10:4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精神,结合《黑河学院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9月-20228月)》(黑院政发〔201984号),学校出台了《黑河学院“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20209-20218月)》(黑院政发〔2020128号),在2020-2021学年度全面开展“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安排部署

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将其作为本学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顺利进行。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强化“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强化活动组织保障,加大活动推进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全面推动实践教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细化工作方案。各学院要深入学习《黑河学院“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20209-20218月)》精神,统一指导思想、明晰活动内容、明确活动要求,结合前期开展的调研情况及2021年教学工作计划,参照学校活动方案组织工作程序和安排,进一步细化本学院活动方案。各学院要明确学校活动方案中组织实施阶段(202012-20216月)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工作进程。

二、借助专家力量,保障活动质量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本学院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学术骨干、骨干教师、督导组等的示范指导作用;同时,要注重校外专家,尤其是注重行业企业专家在实践教学改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要围绕“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建立专门的校内外(校行企)专家队伍,制定专家参与和指导活动的具体办法;要依据活动总体安排,合理搭配、分期分批组织专家参与活动;要定期组织专家和教师对活动组织、活动形式、活动成效等进行研究讨论,不断完善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创新活动的组织形式,提高活动的总体质量。

三、加强典型宣传,总结推广经验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宣传、总结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一方面,各学院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开展“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探索实践育人的途径与方法,形成保障和促进实践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并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如网络、宣传栏、师生大会及主题班会等活动),加大对“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的宣传力度,激发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广大师生中营造“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的良好氛围。

请各学院于202118日前报送电子版“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方案和本学院实践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联系人:王虹丹

电  话:6842074

邮  箱:hhxy_jwc@163.com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07.关于开展“实践教学质量年”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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