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黑教学〔2014〕71号)和《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黑院政发〔2017〕154号)文件,经学校2019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我校2018级学生刘琨、沙禹彤、董剑锋、李逸夫均符合转专业的相关要求,同意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现将审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1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
联系电话:0456-6842047
黑河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11日
黑河学院教务处黑龙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区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