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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的通知
2017-12-25 15:11  

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黑教高处函[2017]6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特色示范课堂”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认真解读文件,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特色示范课堂”以哲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等为重点,覆盖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特色课堂。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根据教师申报情况统一填写《“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附件1)、《“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附件2),并撰写本学院“特色示范课堂”阶段性进展报告。

2.上报时间:请各学院于2017122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hxy2074@163.com信箱,纸制版(一式一份)交到教学质量科。

3.学校统一按排教学录像。时间为20171227日下午2点,请申报教师提前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王哲老师联系。

联系人:杨春燕    电话:6842074

              电话:13204561789

附件:1.“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2.“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3.《关于报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

                           黑河学院教务处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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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4.教育部49号文.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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