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暨2017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第151号令)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函〔2017〕50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创造性,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择优推荐2017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优质课程等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教材精品战略、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成果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具体分为:
1.在学校应用型转型发展过程中,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构课程体系、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2.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重大战略,深化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改革中取得的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
3.在主动服务龙江经济、对接以先进装备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人才培养结构战略布局中取得的创新和突破性成果。
4.在探索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特别是与俄罗斯等教育科技发达国家高校合作办学模式和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5.在构建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互联网+教育”结构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模式和成果。
6.在强化教学管理、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中取得创新和突破的成果。
7.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等微观教学领域方面取得创新和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等。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能够真实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和著作等。鼓励专心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凝练和总结在本科教学过程中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成果,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要求是已结题的校级(含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项目。推荐参评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原则上要求是省级(含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项目;已申报过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原则上应是近五年(2012年12月1日至今)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探索,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课题内容重复的只能申报和奖励一项;每个主要完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三、奖项设置及申报人员
(一)奖项设置。本次拟评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二等奖16项;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省级成果奖申报限额,我校本次推荐参评项目6项,拟从本次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中择优推选。
(二)申报人员。我校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以“个人、团队或单位集体项目形式”申报教学成果奖。离退休人员、调离高校人员、借调、外聘人员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为方便组织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表格及材料要求均按照“2017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用表及材料要求填写。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封皮上“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名称”一栏及表中“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一项,只有以单位集体形式申报的项目填写。个人及团队申报成果的不填这两项信息。
2.建议制作教学成果展示网站,并在封皮“成果网址“一栏填上网址(此项为省级教学成果申报必备条件,校级评审暂不作硬性要求)。
3.表中“四、推荐单位意见”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
(二)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三)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四)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
上述纸质材料合并简装成1册(一式3份),需加详细目录,封面信息为《申请书》首页内容,上报所有推荐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备份。
支撑和旁证材料要凝练精简,要确实能够真实反馈出教学成果的良好效果。电子文档为纸质版材料的扫描版本(合并为一份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名称为“推荐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推荐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原件暂不报送,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学校按需调阅。
五、申报时间
截止2017年10月20日下班前,将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上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综合楼42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hhxy2074@163.com邮箱;《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或部门统一填写,“汇总表”单独上交,不必装订在材料册中。
联系人:杨春燕
联系电话:6842074
黑河学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