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
论证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黑河学院“十三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文件精神,本着提前论证、确保质量的原则,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论证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及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2)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并结合招生状况及毕业生就业形势预测情况,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拟增设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优先申报师资队伍、仪器设备、实验实习等方面基础条件较好的专业,学校鼓励各学院与知名企业(行业)共建新专业。要求申报专业认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 )。
二、学校将根据“十三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对各单位申报的专业材料进行整体评审和调控,并由校学术委员会确定出2017年我校拟新增本科专业名单。
三、请拟申请新增专业的学院于6月5日前完成专业论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及《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件一式两份上交教学质量科,同时把电子稿发送至hhxy2074@163.com信箱。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
联 系 人:杨春燕
联系电话:6842074
教 务 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