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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017-04-26 14:49  

黑教师函〔2017173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抚远市教育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教育局、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下发《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9号,见附件)要求,请各地市、各学校抓紧时间对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进行认真部署。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遴选、优中选优,推荐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选,并上报教育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请各地市、省直管市、行业系统、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省厅将在严格评审的基础上,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教育部。  

二、申报材料

(一)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加盖市级教育部门或单位公章。

(二)《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参见附件2)。

(三)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

(五)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参见附件3)。      

(六)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以上所列材料前四项以纸质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my0452@126.com邮箱。

三、申报时间

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75212:00时前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逾期不予受理。如果采用邮寄方式,请充分考虑在途时间。

人:王岩          话:045185715166

电子邮箱:my0452@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附件:1.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信息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7417

附件【附件3.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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