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巩固教学中心地位,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数量
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本次评选数量为5名。
二、评选条件
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应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方法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一定声望。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受聘教授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近六年(2011年1月-2016年12月)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44学时/学年。
(二)其他评选条件参照《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质量评价标准》(见附件1);
(三)非现任校级领导。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黑河学院校级教学名师奖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同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候选人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并依据《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质量评价标准》做好本部门推荐工作。
(二)教学单位填写《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及《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4),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向学校统一申报。
(三)校学术委员会依据《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质量评价标准》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五)黑龙江省第九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拟在所有校级教学名师中产生。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制材料:
1.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
2.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一式3份;
3.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一式3份;
4.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材料1份(如果按本单位自行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附评价标准1份);
5.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要求简装成册。
要求《推荐表》中“三、教学工作情况”与“四、科研工作情况”两项佐证材料分装,目录清晰。佐证材料封面(见附件5)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发到hhxy2074@163.com信箱或以U盘方式上交。
1.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2.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五、学生评价要求:
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学生对候选人进行评价,学生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评价学生原则上不少于50人(特殊学科,酌情考虑)。学生评价标准可参照《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评价标准(学生用)》(见附件6)。此标准为参照标准,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学生评价标准。
六、材料上报时间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2017年3月23日,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材料收取部门: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明德楼420室)。
联 系 人:杨春燕
联系电话:6842074
附件:1.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质量评价标准
2.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黑河学院2017年校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5.佐证材料封面
6.黑河学院教学名师奖评价标准(学生用)
黑河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