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门英泽等9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进行了全面的学籍清查工作,清理出9名已经离校但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其中2名学生应为现在在校年级学生)。经多方联系,有3名学生能取得联系,但不办理退学手续。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学籍科与相关二级学院按照各级学籍管理制度中的学籍注册规定,对以上9名学生进行处理前的材料收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十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及第五节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同时,根据黑河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一节第十条规定“超过两周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可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现按照上述规定,截至2016年8月29日,开学两周时限已过(在两周内学校相关学院进行了两次邮寄信件通知家长及学生本人,均未得到任何回复)。经学校2016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门英泽等9名学生退学处理。
名单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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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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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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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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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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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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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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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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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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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英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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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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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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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国贸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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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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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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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7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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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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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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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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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级社体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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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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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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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9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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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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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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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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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级社体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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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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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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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2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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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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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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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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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级体教3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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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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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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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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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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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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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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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社体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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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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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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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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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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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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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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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级学前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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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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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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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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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忙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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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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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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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国画1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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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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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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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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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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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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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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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软件工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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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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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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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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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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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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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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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级网络本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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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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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对此决定有异议,请在接到决定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书,逾期不候。
特此决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