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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2013-11-25 00:00  

各系(中心):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学校每学期对全校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网上评教。为了对任课教师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及时反馈教学信息,督促、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教学质量,教务处将组织进行本学期网上评教。因擅自不组织或不认真组织网上评教,而影响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单位,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求:

1.请各系(中心)认真对待网上评教工作,并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抓紧时间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2.被评对象为全体任课教师。

3.要求学生全员参加评教,以保证评教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参加人数达不到80%者,评价结果无效。

4.要求每名学生均要更改登陆帐号对应的密码,本人亲自参加评教,不允许由其他人代评。不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网查询考试成绩。

5.为使每名学生都能行使自己的权利,并确保评教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科学性,请各教学单位在组织学生评教时,不要有任何教师(包括组织人员)或其他学生在进行评教的学生附近,使评教学生在不受干扰的环境下独立完成评教,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6.评教时间为12月2日---12月13日

7.对于没有在网上排课的教师及不能在网上评教的教师,请各系(中心)自行组织学生按下述标准进行评教,并在12月15日前把评教结果报到教学质量科。

8.学生网上评教的步骤:

(1)在浏览器地址栏中填http://172.16.100.1/http://172.16.100.2/,回车进入黑河学院教务网络系统。学生填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进入学生界面

(2)点击左侧的“网上评教”,进入评教界面后,再点击左侧的“提交教学评价表”。

(3)在界面上部的“评价轮次”中选择“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

(4)找到要选择的课程,点击其行右侧的“未评”,进入评价表界面。

(5)评价之后,点“提交”完成评价。

评价标准:

1.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A.10.0 B.7.0 C.5.0

2.治学严谨,备课认真,从严执教,情绪饱满。

A.10.0 B.7.0 C.5.0

3.学术观点明确,信息量大,有创新思想和改革意识。

A.10.0 B.7.0 C.5.0

4.教学内容准确充实;重点突出、难点析透。

A.10.0 B.7.0 C.5.0

5.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A.10.0 B.7.0 C.5.0

6.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A.10.0 B.7.0 C.5.0

7.能与学生沟通交流,培养学生探究性学习能力。

A.10.0 B.7.0 C.5.0

8.教学形式灵活,能合理利用多种教学手段。课堂气氛活跃。

A.10.0 B.7.0 C.5.0

9.语言规范,板书整齐,表达清晰。`

A.10.0 B.7.0 C.5.0

10.学生学习情绪高涨,学有所得,达到教学目标。

A.10.0 B.7.0 C.5.0

教务处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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