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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教学团队评选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3-11-21 00:00  

根据《黑河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和《黑河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规划》文件精神,为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规范学校教学团队的评选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及专业的具体情况,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教学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二)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专业的专家,教授职称,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学院教学第一线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院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三)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专业,追踪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院级以上教改项目如教学改革立项、精品课程、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获得过院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五)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省级以上各类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二、教学团队评选程序

(一)教学团队以系(中心、部)为基础架构,以课程或专业为单位组建,各系(部、中心)可根据发展实际组建团队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跨系(中心、部)组建团队申报;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团队要认真参照《黑河学院教学团队评审标准》(见附件1)填写《黑河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2)和《黑河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所有申报材料需经过团队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汇总;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材料将上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教学团队管理

(一)按照《黑河学院教学团队建设规划》的要求,学校两年评选一次教学团队,评选额度为5个;

(二)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5年,立项第三年进行中期检查,第五年进行验收。中期检查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即项目终止。立项、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团队日常建设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三)教学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一个团队设置带头人1名;

(四)经费管理

1.批准为院级教学团队的建设项目,学院给予一万元建设经费,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学校给予1:1经费配套;

2.团队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学团队的教改研究、学术交流、教师培训、研究成果、图书资料和教学用品购置等建设内容。其中,用于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的经费不少于总经费的40%;用于论文版面费、成果鉴定等项费用不少于总经费的20%;用于图书资料、复印装订费及教学仪器购置等其他经费不多于总经费的40%;

3.团队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定使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分管院领导批准执行。

(五)院级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报告”,学院对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按照省及国家相关的相关要求执行。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河学院教学团队评审标准.doc

附件2:黑河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3:黑河学院院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doc

黑河学院教务处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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