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4]8号)、《关于做好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一流大学访学项目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4]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14]7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以上“三类”访问学者项目的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师资发展规划,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省教育厅文件(见附件1、2、3),符合访学条件的教师在三类访问学者项目中选择一种(不可兼报)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后,填写对应类别通知附件中的《访问学者推荐表》及《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报“国内一流大学访学”项目的教师仅填写《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2.项目额度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接 收 学 校
| 项目额度
|
1
| 国内访问学者
| 参国内访问学者项目2014年接受计划
| 1人
|
2
| 国内一流大学访学
| 清华大学
| 1人
|
北京师范大学
| 1人
|
3
| 省内访学
| 省内重点高校
| 5人
|
3.各教学单位要优先考虑推荐“黑河学院中青年教师优质课竞赛”获奖教师;省级、校级精品课主讲教师;省级、校级教学团队教师;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教师;青年骨干教师或专业(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
4.各教学单位按各类访问学者选派条件统一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并于3月25日下班前统一将本单位申报教师的《推荐表》及《一览表》 (纸质稿1份)汇总,上报教学质量科,电子稿统一打包发送教学质量科hhxy2074@163.com信箱,逾期不候。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一流大学访学项目的通知》
附件3.《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省内访学项目的通知》
联 系 人:曲兆东
联系电话:6842074
教务处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