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部):
现将有关2013年、2014年青年教师导师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系(中心、部)根据“2013年黑河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通知相关青年教师来教务处质量科取回 “黑河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将2013年的登记表内容补充完全,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4年8月21日前交至教务处质量科。
2.请各系(中心、部)为本部门于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期间新引进的青年教师选聘导师,并组织他们填写好“黑河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 (附件2),登记表内容只需填写至“指导工作主要内容”一项即可。每位导师每学年可指导1-3名青年教师,其他要求参照《黑河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3. 以系(中心、部)为单位,统一汇总,并填写“黑河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3)。
4.纸质材料于2014年8月21日前交至教务处质量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质量科邮箱(hhxy2074@163.com)。
附件1:2013年黑河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黑河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3:2014年黑河学院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