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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4-10-24 00:00  

各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10月27日至11月7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安排,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宋立权

副组长:许海深

成 员:教务处相关人员、各系(中心、部)主任

2.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组

由系(中心、部)主任、副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检查时间

1.各教学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各系组织自查,撰写自查报告。

2.学校检查阶段:2014年11月3日至11月7日,由督导、教务处、各系教学主任组成的联合教学检查组对各教学单位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抽查学生作业

2.教学秩序情况:主要检查未经批准的停课、调课、请人代课、改变上课时间和地点、提前结束课程情况,调串课后补课情况,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3.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教师教案、讲稿、学生考勤表等课堂教学资料;学生听课状态;教师课堂教学组织情况。

4.学生上课出勤:检查师生迟到、早退,学生课堂出勤。对于出勤率较低或出现较多学生迟到、早退现象的课堂,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与教师沟通,改进教学方法,加强课堂管理,严格考勤纪律。

5.实践、实验教学进行情况:具体包括201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实验(含开放性实验)教学环节的基本安排、记录等原始资料。检查各专业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实践、实验教学以及实际完成进度。检查实验、实践类课程开课质量,实际效果,是否存在未开课程。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及保管情况。

6.教研室活动情况:重点检查开学以来教学研究活动计划、活动安排及记录。

7.教师学生座谈会: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8.教学听课情况: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教学听课活动,抽查教师听课笔记。

9.多媒体、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10.教学单位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四、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采取系(中心、部)全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要求

(一)请各系(部、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按学校要求,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好本部门的自检自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要走过场,要讲求实效,要通过教学检查来加强本部门教学管理的力度,促进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各教学单位要依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填写自查表,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自查过程概况及工作完成情况;本部门教学管理的基本情况;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研室以及值得借鉴和推广的经验;自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建议等。总结要数据翔实,内容要具体。

(三)各教学单位请于10月27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情况、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记录的纸制稿签章后送交教务处,电子版发至hhxyjwk@163.com邮箱。

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doc

黑河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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