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黑河学院学生遗失学历证书申请补办证明书的具体流程说明如下。
一、相关规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规定,学生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不能补发,本人可向学校申请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学校依据其学籍档案和发证记录及其它相关材料核实无误后,可以为其办理相应的学历证明书。
二、办理学历证明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准备有本人签名并按有手印的补办学历证明书申请一份;
(二)到校档案科复印录取三联单1份、开具学历证明1份;
(三)需提供本人纸质版和电子版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1.办理学历证明书需准备本人纸质版1寸照片3张,与纸质版同版本的电子版照片1张(电子照片JPG格式尺寸是480*640,大小40K以内,用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
2.提供的照片需是以下条件:
可拍摄一张蓝底免冠证件照,拍照时请不要带眼镜和隐形眼镜,不要化浓妆,不要染头发,绝对不能P图修改,具体可参照身份证照片拍摄标准。
(四)补办学历书需到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黑河学院学历证明书审批单》一式二份,由本人按要求填写。
(五)如有毕业证复印件,请准备1张。
(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办理,如确需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需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七)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到教务处学籍科(明德楼一楼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电话:0456-684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