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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请销假制度
2010-11-17 00:00  

黑河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请销假制度

一、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必须服从驻县教师和实习支教学校的管理和领导,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规定。

二、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因事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三、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须经实习支教学校和驻县教师批准方可准假。

四、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请假在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须经实习学校和驻县教师同意,上报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办公室批准,方可准假。

五、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一次请假在7天以上,不予准假。累计请假10天以上的,顶岗实习支教成绩记为不合格。

六、驻县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将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考勤情况上报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办公室。

黑河学院顶岗实习支教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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