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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管理制度
2010-11-17 00:00  

黑河学院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管理制度

一、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自觉服从驻县管理人员和实习学校的管理和领导,严格遵守所在实习学校的各项规定。因事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教书育人,爱护学生;衣着朴素,举止得体。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学院声誉。

三、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自觉接受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认真备课,虚心求教,尽职尽责地完成实习任务。

四、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实习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调查研究和为当地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努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自觉增强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

六、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习支教期间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不要在大家所在地方随便买东西乱吃,尽量在受援学校食堂就餐)、交通安全(要乘坐国家法定的、有营业执照的车辆),要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防骗。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并与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和驻县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事后向所属系领导汇报。

七、对在顶岗实习支教过程中发生的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参照《黑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适合或不能继续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由驻县管理人员报经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办公室同意,勒令其返校,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

黑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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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教务处黑龙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区学院路1 邮编: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