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支教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安[2008]6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学生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中心)要严格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加强对实习支教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选派有责任心的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支教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各系指导教师必须根据《黑河学院实习教学管理细则》、《黑河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暂行办法》、《黑河学院教育实习规定》和《黑河学院学生实习守则》等有关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种通讯方式,定期与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进行沟通,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四、加强对驻县教师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请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受援学校。擅自离校者,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五、近期将有关学生顶岗实习支教期间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下发给驻县教师、受援学校、各实习小组学生进行学习。要求驻县教师与受援学校加强对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人身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教育。
六、及时与受援学校进行沟通,加强对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黑河学院教务处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