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2013年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教师[2007]4号)文件精神,落实高教强省建设规划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黑龙江省师范生农村实习支教工作的通知》(黑高教(2008)204号)文件的要求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我校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服务功能,在总结前四年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基础上,我校决定2013年在黑河市爱辉区、孙吴县、北安市、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风景区、农垦系统的部分农村中小学继续开展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
一、指导思想
顶岗实习支教是指我校本科师范生顶替农村中小学缺额教师岗位承担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按照在岗教师的要求进行学科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实践。实施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水平偏低等现实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师范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为将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在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选拔上,贯彻“学生自愿,各系择优选拔,学校研究决定”的原则。
2.顶岗实习支教过程中,贯彻“实现顶岗,以支教为主,兼顾实习”的原则。
3.学生在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践”的原则。
4.坚持“巡回指导与送教下乡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实习支教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
为加强实习支教工作的管理,根据《黑河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和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招生就业指导部门及相关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制定、实习支教学校的落实、实习支教的检查监督、对外宣传及总结表彰等工作。学校顶岗实习支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实习支教期间的日常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顶岗实习支教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实施方案。
四、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宣传与报名阶段(2012年12月5日—12月9日)
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座谈会等形式,向学生和学生家长宣传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意义及相关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由各教学单位实习支教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实习支教学生报名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的2010级本科师范专业学生。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评测成绩在全班排名在前二分之一者。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
(4)掌握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实践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学生选拔阶段(2012年12月10日—12月12日)
各教学单位实习支教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择优选拔。选拔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12月13日报送学校顶岗实习支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生签订顶岗实习支教协议。
3.培训阶段(2012年12月14日—12月21日)
学校委托教育系制定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培训方案,统一安排教师,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对实习支教学生进行教育理论和教学技能的专门培训,邀请经验丰富的中小学骨干教师讲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课堂教学的基本情况及对教师新的要求;邀请第十批优秀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介绍工作经验。学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培训的学生,按照实习支教学校的需求情况进行调配,分别组成实习队,按照实习支教学校组成实习小组,并把实习支教学校的基本情况、学科进度、学校要求传达给学生,根据实习支教学校的实际需求作好教学及其他实习工作的准备。
4.实习生进校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5日)
学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通过选拔培训的实习生,集中在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做好各项进校准备工作,召开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欢送大会,并根据实习支教学校的开学时间将实习支教学生集中送入实习支教学校。学校安排教师对支教学生进行专门的定点指导,聘请实习支教学校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作为实习指导教师,建立由大学教师和中小学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联合指导。
5.实习支教工作展开阶段(2013年3月6日—7月15日)
实习支教学生进入实习学校之后,学校顶岗实习支教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实习支教学校保持经常性联系,并组织人员定期到实习学校检查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会同实习学校协商解决。每月听取一次驻县教师工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好实习支教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可以采取“送教下乡”、“网上答疑”等手段,确保实习支教学生做到实习支教与专业课程学习两不误。
6.实习支教工作总结阶段(2013年7月15日—7月16日)
实习支教工作结束后,全面总结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所取得的经验,为表彰与奖励工作做好准备。
7.下半年支教工作开展(2013年9月1日-2013年12月30日)
下半年进行具体安排。
五、保障措施
1.学校和各教学单位要经常深入实习学校检查学生的实习情况。学校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实习期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相关教学单位实习支教领导小组对所负责的实习学校每两个月检查1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
2.为加强实习支教学生的管理,协调与实习学校之间的相关事宜,保证实习效果,学院为每个实习队派一名驻县管理教师。驻县管理教师要经常深入实习学校,及时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协助学校处理相关问题。驻县管理教师的工作职责见《黑河学院选派实习支教驻县管理人员的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
3.本次顶岗实习支教按照所涉及的县、区划分实习队,每队设队长1人,由驻县管理教师担任,配备必要的音像器材,以利于实习支教信息的采集,保证信息畅通。每个实习学校的学生组成实习支教小组,设组长1人。
4.各教学单位应选派一名学科教法教师负责本单位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检查与指导。
5.对于未能履行实习支教学生职责的学生,学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其实习支教工作,令其返回学校。
6.学校为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提供每月350元的食宿、通讯补助,实习小组组长每月另行补贴通讯费50元,保证信息沟通。学校为驻孙吴县、北安市、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风景区的管理人员按满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并提供每月3000元的食宿、交通补助,每月150.00元的电话费补助。每月报销一次往返我院与所驻县之间的车票。学校为驻爱辉区管理人员按满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提供每月2000元的食宿、交通补助,每月150.00元的电话费补助。
六、表彰与奖励
实习支教工作结束之后,学校对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进行表彰,授予优秀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荣誉证书。学院对完成实习支教的学生,颁发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经历证明,并将学院、教育局、实习学校对实习支教学生的综合评价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在评优、入党、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
对优秀实习小组、优秀专业指导教师、优秀驻县教师、顶岗实习支教先进个人、顶岗实习支教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黑河学院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