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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教学计划调整的通知
2013-03-06 00:00  

各系:

按照《黑河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顶岗实习总成绩共计16学分。根据黑河学院2008年4月29日教学工作例会讨论意见,并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学生顶岗实习总成绩确定在16--20学分之间,其中6学分用于教学计划中教育见习和实习;4学分用于各专业的学科教学法课程;2学分用于公选课;其余4--8学分用于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各系根据学分分配办法,结合专业实际情况,进行本学期教学计划的调整,在调整的教学计划中,要明确必考及免考课程名称、必考课程的辅导时间及考试时间。

请各系上报第11批顶岗支教(2013年3月至2013年7月)学生的教学计划调整情况,并确定必考课程的辅导时间及考试时间。辅导课时定为10至15学时,考试由各系自行安排,成绩上报教务处考务科。辅导及考试安排情况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

请各系务必于3月11日前,将各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方案盖章后报到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并将电子稿发到hhxy2000@163.com。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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