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4号)及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大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学校对2014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测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检测时间:各系可根据论文工作进行情况自行安排。
2. 检测程序:由教务处分配检测次数,各系派专人进行检测。
3. 检测标准:总文字复制比小于30%。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应超过20%
4. 检测结果处理:各系自行制订相应处理办法,确保论文质量,按计划完成答辩。
5. 检测范围:按2014届毕业生人数100%检测。
格式要求见附件。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压缩包的格式.doc
教务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