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目的及意义
专业实习是非师范类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实习,既可以使学生对本专业的应用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又能够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还可以加强我院与实习单位的联系,为及时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改进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合格人才奠定基础。
二、实习的基本任务
(一)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从事专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二)使学生在实践中消化和掌握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初步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三)使学生初步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一般规律和特点;
(四)使学生了解本专业工作的理论技术及生产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三、实习的时间与形式
实习时间:按照2014至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安排,从第一教学周至第十八教学周进行实习,本学期剩余时间学生进行个人实习总结。实习学生于2014至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正常返校,特殊情况需报教务处审批。
实习形式:由各系组织,采取集中实习方式。暂时不具备集中实习条件的可采取分散实习方式。
四、实习要求
(一)熟悉专业实习计划和要求,按时完成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二)严格按照实习规定时间进行实习,不得提前结束实习,也不得未经批准随意延长实习时间,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缺席;
(三)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观念,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与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搞好关系;
(四)衣帽整洁、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五)实习学生要严格保守实习单位的商业机密。节约实习单位的各类文件、数据等资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用毕完整归还。
(六)虚心学习,勤奋探索,认真求教,善于总结实践经验,认真做好实习笔记,撰写实习报告。
(七)实习学生要接受实习单位党、团组织的领导。
(八)实习学生应熟悉安全常识,掌握行业规范。
五、实习总结和成绩评定:
(一)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学生必须向本系送交实习手册和实习总结报告(综合性总结或专题总结)。
(二)实习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采用百分制,考查采用五级记分制(五级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二者相互对应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中等(79—70分)、及格(69—60分)、不及格(59—50分以下)。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由各系(中心)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定。实习成绩不及格不能毕业。
(三)2014至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各系(中心)要组织交流、汇报会、现场展示等形式的活动,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应包括《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经验体会、经费使用情况明细及建议等。书面总结材料由系(中心)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一份备案,同时上交一本优秀实习生实习手册、一份优秀实习生名单及两份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优秀实习生比例控制在实习生总数的10%以内。
六、实习计划落实要求:
(一)各系(中心)要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实习计划要求,拟定各专业教育实习计划,并填写《黑河学院实习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于6月20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同时将电子表传至邮箱hhxysbk@163.com,到教务处综合科领取实习手册及有关实习资料。联系电话:6842076。
(二)各系(中心)要认真做好实习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附件1:黑河学院实习计划.doc
教务处
201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