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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2011-09-22 00:00  

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

一、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人员为:

1.学院教职员工;

2.学院在籍学生;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测试员现场面对面测试,当场评分,三个月后发证。

三、报名时注意事项:

1.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单上的各项内容,不得有遗漏。因内容填写不正确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负责。

2.应试者领取准考证后,应重点核对以下内容:姓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考场编号、测试日期、应试报到时间。若有差错,应试人须于测试日三天前与教务处考务学位科联系,及时申请更正,否则,因准考证信息有误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3.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应试时间。在规定的应试时间未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应试时间接受测试的,需提前一周与教务处考务学位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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