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应用型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产教融合、专业认证等文件精神,具体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年版)》(以下简称“专业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继续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战略,优化本科人才培养过程,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应用型、国际化、地方综合性大学建设,结合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在运行中的工作经验,对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向应用型深度转变为导向,以“国标”和专业认证标准为依据,以培养立足黑河、服务龙江、面向大众、突出应用的人才为定位,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度推进产教融合,强化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应度,强化顶层设计与专业实际相结合,强化专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融于专业教育中,构建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标准,合理定位
重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年版)》《高等学校理工科学科专业指导性规范》、“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及相关行业标准等各类标准的对接。各专业应对照上述标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设置合理的课程体系并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等明确所有课程与毕业要求的映射或对应支撑关系,同时填写“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对应关系矩阵”。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强化教师基本素养和技能的培养。
(二)多元合作,协同育人
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人才培养理念,根据社会需求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明确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从最终学习成果反向设计课程,跟踪评价,持续改进。新版本科培养方案在修订时要充分体现反向设计、正向实施的原则。
鼓励各专业从自身实际出发,与行业企业共同修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多种形式的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要路径,深化开放合作,推进校地、校企、校校和国际合作育人,构建多方参与、良性互动的协同育人机制。
积极落实校地合作、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要合理设置岗位对接实践与理论教学计划,确保符合教育教学规律。
充分挖掘利用社会资源,搭建校内外合作育人平台,引导专业与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建议引入职业资格标准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标准,引入行业标准修订完善专业建设标准,引入企业核心技术标准修订完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引入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在院系、专业和学生导师等多个层次上实现校企深度双元合作。
借鉴国外大学的先进理念,吸收和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联合培养、合作办学,实现优质资源的共建与共享,进一步完善学生互换、课程互认、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等工作,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制订有特色、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方案。鼓励支持各专业选择1-2门课程实施双语教学。
(三)成果导向,整体优化
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的教育理念,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本专业学生就业行业及岗位面向,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及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构建办学特色与社会需求相融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实践教育与行业协同相结合、思想政治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本科教育全过程的人才培养体系。在适度调控总学时学分的前提下,依照课程内容、知识点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持与达成度,充分考虑专业教育的内在逻辑,按照整体优化的原则,认真研究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加强课程整合优化,明晰课程逻辑关系,保证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关系矩阵科学合理,确保课程体系的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有机衔接、比例协调、层次分明。
(四)强化实践,突出应用
对照专业培养目标,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比例,优化实践教学内容,丰富实践教学环节,把课内实践、课外实践、学科竞赛、第一、二课堂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完整专业技能实训链条,进一步强化与专业密切相关的创新创业实践,构建以能力培养为本位的虚实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引入行业企业标准或职业标准,做到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与社会实践、工程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实习实训的过程管理,聘请业内专家参与实习指导,重点推进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与就业创业的有机融合,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五)因材施教,个性发展
在保持专业特点的前提下,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理念,可根据学生就业创业、升学及出国等不同发展规划,鼓励各专业设置专业方向限选类课程,开展分层次、分类型、分方向培养,提高学生自主选择空间,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在总学分不变的框架下,扩大专业选修课比重,提高学生选课的自由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诉求。
(六)全程融入,引导双创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教育的有机结合,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规划、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支持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引导学生进行创业实践,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积极开设创新创业通识课程和具备学科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丰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把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学科专业竞赛、创业训练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纳入毕业学分,形成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三、修订重点
(一)明晰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培养目标是对本科生在毕业后5年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能力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要求是对本科生毕业时所应掌握的技能、知识和具备的能力的具体描述。
1.学校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培养理想信念坚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培养目标:各专业要根据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和自身办学实际,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和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等,科学制定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目标要具体,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总体定位。培养目标总体描述的内容有:①知识、能力和素质概述;②主要服务面向概述(包括专业领域、职业特征);③人才培养定位概述。
3.毕业要求: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达到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用来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同时对教学活动发挥成果导向作用。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可测量的毕业要求。各专业要根据“国标”、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参照教育部颁布的“专业介绍”要求和相关专业教指委的意见,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和学科专业特色及现状,进一步细化本专业毕业要求。
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应对国家规定的通用8条标准全覆盖,工科类专业毕业要求应对通用12项基本要求全覆盖,其他专业的毕业要求参照师范类和工科类专业标准制定,明确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应反映学生毕业时具有的专业水平、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学生的专业水平:体现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学以致用的能力;学生的专业素养:体现学生的道德价值取向,社会责任和人文修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体现学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各专业设计毕业要求时至少应设置到二级指标。
(二)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
以专业培养目标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课程体系。设计课程教学大纲,完善教学环节,将“两性一度”金课标准、创新创业内容以及行业标准、职业资格标准、企业核心技术标准引入到课程中,实现培养方案中的各门课程和具体的教育教学内容都能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明确每门课程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的贡献度。对本专业的毕业要求做出可实施、可评测的科学描述,建立课程与毕业能力要求的矩阵图。科学规划课程学期分布,避免学期分布不均,注重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学期分布,合理衔接。严格坚持因需设课,坚决避免因人设课或“因无人而不设课”。
(三)加强课程内涵建设
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主渠道,强化思想引领与价值引导;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各门课程的育人元素,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客观发展规律、认清自身社会责任,与思想政治课教育同向同行,实现由“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的转变,形成各门课程协同育人。明确每门课程或培养环节的目标和作用,及其承载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具体任务,注重将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的科研成果引入课堂。通过在线开放课程等形式,引入优质教学资源,充实教学内容。
重视劳动教育,弘扬劳动精神,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融于专业教育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深化通识教育课程改革
优化教学内容,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法治教育特别是宪法教育,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教学平台的应用,注重课内课外学习的结合,提高课程的效率,让学生有更加灵活的方式学习,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1.公共基础类课程改革
⑴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及新时期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增强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入脑入心。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深入研究网络教学的内容设计和功能发挥,不断创新网络教学形式,推动传统教学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融合。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和实际运用,坚持闭卷统一考试为主,与开放式个性化考核相结合,注重过程考核。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别是“形势与政策”课建设。形势与政策分讲授和实践两部分,合计64学时,2学分,分散在第一至第八学期内完成,其中大四的专题讲座以网络授课的方式进行。按学期进行考核,各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一次计入成绩册。每学期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具体课程讲授计划,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领导小组审定,教务处统一安排。
⑵大学外语课程改革。根据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和课程特点,继续实施大学外语的分级教学,采取中小班授课。学生参加大学外语四级和六级、雅思、托福、国才等考试,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的,可以顶替部分大学外语课程学分。鼓励中俄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学生修读零起点的大学俄语课程。
⑶大学体育课程改革。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丰富课程内容,实行体育选项课制,给学生的兴趣爱好提供更多选择,提高学生选课自由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从2018级学生起,实施“体育课+体质健康+竞技体育”相结合的大学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模式,将学生参与体育竞赛、课外锻炼纳入成绩考核。大学体育课程由课内教学和课外实践两部分组成,其中课内教学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开设,计3.5学分;体育课外实践分为体育兴趣班和体育加强班两种,每班每学期均开设22学时,根据修读条件及兴趣爱好,至少选择一个班进行学习,成绩合格后给予0.5学分(参照《黑河学院大学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方案》执行)。
(4)大学语文课程改革。在培养学生文学素养基础上,以提高书面表达和写作应用能力为突破口,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引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丰富大学语文课程教学资源,创新课程教学模式,为学生自主学习、研讨交流提供平台;构建大学语文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课程过程考核环节。
2.通识选修类课程改革
改革原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类别,打破学科知识分类的边界,对照培养目标与核心素养的要求,着力培养学生跨学科、跨文化的综合能力,力图打造能够彰显大学精神、适应时代需求、符合学校实际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类别分为文史经典与人生修养、社会认知与公民教育、国际视野与文化交流、科学素养与科学技术、生态环境与健康生活、创新精神与创业实务、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七类,课程内容基本包含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大知识领域的内容,每个类别课程的设计更多地考虑多学科的视角、跨学科的学习与跨文化的理解。
(五)整合优化专业教育类课程
加大专业课程改造和整合力度,以适应岗位需求为目标,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设置课程,论证课程和实践环节设置的必要性、学时、学分,注意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和内在联系,反推构建本专业的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将课程体系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相结合,构建能力导向的教学方法和多元化评价体系。
1.开设专业导论课程
各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开设提高专业认知的专业导论课程(或专题讲座),建议设置为8-16学时,占0.5或1学分,主要对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服务面向、职业与岗位能力、培养模式与方案、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等进行全面解析,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指导学生做好学业和职业发展规划。
2.共建优质校企合作课程
各专业应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根据毕业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规格要求,细化职业与岗位能力分析,推进校企合作课程资源建设,将企业的真实项目嵌入教学环节,实施案例教学,鼓励部分课程委托企业方承担授课任务,联合开发专业特色课程,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职业核心素养。
3.合理安排教师教育必修课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对师范类专业设置的教育必修课程模块中的课程、学分、教学内容进行合理安排,符合专业认证标准。通过“书法”课程加强对三笔字训练;在教师语言训练课程中增加对《3500常用字》的听写、笔画笔顺、组词等内容的考查;开设0.5学分教师技能训练课程,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即可获得该学分(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心理学”课程继续调整为3学分,48学时。
4.合理设置专业课程模块
各专业要参照“国标”和“专业介绍”要求,按其中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等有关规定设置专业课程,科学合理构建体现本专业特点的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各学院同一学科要打通专业选修课,鼓励相近学科跨学院打通专业选修课,提高学生自主选择空间,促进学科知识交叉融合。设立专业方向限选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要,扩大学生选课自由度。增加选修课的种类和比例,鼓励多开、增开选修课程,各专业要设置不少于学生应修学分1.5倍学分的专业选修课,供学生自主选择。实现选修课程的专题化、小型化和多样化。
(六)推进教学模式改革
各专业要推进线上教学改革,顺应“互联网+”时代教学主体、教学资源与教学媒介等要素的变革与发展,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模式,倡导运用国家优质MOOC资源,积极推进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提高学生学习参与度,强化学生能力培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同时鼓励教师自建SPOC,采用项目式、研讨式、案例式等方式进行教学。
(七)提升实践培养效果
以培养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为目标,分层次、有重点、有目标地完善优化实践教学体系,构建实验、实训与实习,岗位能力、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校内、校外与课内课外相结合,覆盖学生学习全程的虚实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开发系列化的实践、设计等课程,并将虚拟仿真实验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教学实践,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与工程应用能力积极探索课证融合的教学实践,实现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实现行业、岗位需求与能力要求对接。增加与行业对接的实验内容,逐步减少验证性实验项目比例,扩大综合性、设计性及研究性等创新性实验项目比例。每门实验课程原则上应开设至少一个项目的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各专业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应占有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通过课外科技活动和拓展创新选修环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八)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整个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基础、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TRIZ理论、创新思维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各学院要研究在专业课程教育融入创新创业元素,修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制定专业课程教学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鼓励各专业增设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的创新创业课程,深入挖掘本专业有关创新创业教学内容,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通过强化研究性学习、增加创新性实验、开展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等活动,多途径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建设,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允许其休学创业并适当放宽修业年限。
(九)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各专业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探索多样化、合理化、可操作性强的考核方式,增加过程考核权重,坚持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突出考核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形成以能力为核心的形成性学业评价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两个课堂的互补互通,学生可以申请将创新创业实践类多修学分抵认相关选修课程学分。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含通识教育课程模块、专业教育课程模块、集中实践环节模块和创新创业模块四大模块,形成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创新创业体系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课程体系
构建并完善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四模块、五类别”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对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支撑作用。“四模块”即课程设置的四个模块,“五类别”是指公共基础类、通识选修类、专业必修类、专业选修类和综合实践类。
1.通识教育课程模块
通识教育课程是适合所有学生学习的非专业课程,通过跨学科的体系设计,让学生广泛涉猎不同的学科领域,拓宽知识基础,培养学生跨领域、多角度思考问题的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包容性理解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科学、人文、艺术等综合素养。通识教育课程由公共基础类课程和通识选修类课程组成。
⑴公共基础课程是为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基本能力而设定的课程,是大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培养中的基础部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大学体育、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军事理论、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还包含创新创业模块中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创新创业类课程。
⑵通识选修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尊重实践、弘扬理性的科学精神,心智健康、情操高尚、品格崇高的人文素养。通识选修课由学校统一设置,包括文史经典与人生修养、社会认知与公民教育、国际视野与文化交流、科学素养与科学技术、生态环境与健康生活、创新精神与创业实务、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共七类课程,要求每生至少选四类(其中创新精神与创业实务、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为必选类)五门课程进行修读,共7.5学分,120学时,第二至第六学期开设。积极引进高质量在线课程,支持学生修读MOOC、SPOC等优质网络选修课程,并予以学分认定。
2.专业教育课程模块
各专业要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对接“国标”及专业认证标准,打通相近学科的专业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的交叉课程,梳理、优化标志性的专业核心课程,结合就业岗位设置引导职业发展的专业方向限选课程以及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专业任选课程。各专业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元素纳入课堂教学,要把创新创业思维融入专业教育,强化专业课的育人导向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专业教育课程模块由专业必修类课程、专业选修类课程组成。
⑴专业必修课程是培养学生专业核心知识、素质和能力的主干课程,要充分体现专业特征,且少而精。各专业要以专业能力培养为核心设置专业必修课程,参考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年版)》,结合本专业特色,构建专业核心课程。
⑵专业选修课程是为拓宽、深化专业知识,满足学生个性化专业学习需要而设置的课程,包含专业限选课程和专业任选课程。
专业限选课程是各专业根据自身优势,分析社会与行业需求,以职业发展为目标,设置2-3个专业方向模块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修读,每个模块的学分数原则上保持一致。每个专业方向中的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和延续关系。
专业任选课程是为更充分促进专业与专业之间交叉融合、专业与行业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体现资源整合优势,更好地适应产业行业需求而设置的课程。该类课程可以包含体现产业链环节的互补课程,与企事业单位共同设计、联合开发的课程,体现地域或行业特点的课程,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等。
3.集中实践环节模块
集中实践环节模块设置的教学内容要注重与专业服务的行业对接,与学生的志向、兴趣和职业发展对接,培养学生未来职业与岗位的适应能力,包括教育实习(含见习)、专业实习实训(含见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与综合训练、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公益劳动、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类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⑴教育实习(含见习)、专业实习实训(含见习)、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与综合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及规律,结合学生未来从事职业的要求,进行科学合理地安排,既可以集中一个时段,也可以贯穿到四年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原则上教育实习(含见习)、专业实习实训(含见习)时间不少于16周,并且符合专业认证要求,计8学分。所有专业在第八学期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与综合训练,时间不少于8周,但不超过12周,计8学分。
⑵教育实习集中安排在第七学期,其中教师教育专业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按2.5+0.5+0.5+0.5的模式进行课程安排。“2.5+0.5+0.5+0.5”模式中的“2.5”是指学生入学后利用两年半时间进行专业课和通识课程的学习,并进行基本技能的训练;第一个“0.5”(即大三下学期,第六学期)和第二个“0.5”(即大四上学期,第七学期),将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分期分批安排到中小学顶岗支教实习。第一个“0.5”分两部分,一是第一批学生进行顶岗支教实习,二是其他学生在校继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第二个“0.5”(即大四上学期,第七学期)分为三部分,一是第一批顶岗支教实习学生返校学习,二是第二批学生进行顶岗支教实习,三是未参加顶岗支教实习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集中组织教育实习;第三个“0.5”(即大四下学期,第八学期)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写作。
⑶校地合作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六学期、第七学期进行,实习周期为1年,各学院在研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提前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教学计划安排。要创新顶岗实习模式,统筹不同年级学生交替进行顶岗实习,保证实习工作的连续性。
⑷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时间2周,在第一学期进行。
⑸公益劳动时间1周,不占用教学周,在课余时间进行。
⑹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等,时间不少于4周,不占用教学周。
4.创新创业模块
为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为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宽松的环境,学校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进行有机融合,设置8学分的创新创业学分,实施完全学分制。本模块由创新创业理论、创新能力与创业实践、素质拓展三个子模块组成,其中创新创业理论子模块包含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3门公共基础类课程,共计3学分;创新能力与创业实践子模块2学分,可通过进行创新实验、参加科技竞赛、参与科研课题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开展创业实践等方式获得学分,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学分认定,本模块获得的超过2学分部分可冲抵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对于特别优秀的创新创业学生还可依据学院出台的相应政策措施,冲抵本专业的选修课学分;素质拓展子模块3学分,由素质拓展创新体系组成,学生可通过参加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社团文体活动、慈善活动、公益劳动等社会服务活动获得学分,提升社会责任感,具体学分认定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二)实践教学体系
人才培养应着力构建“三层次、四类别”的实践教学体系。“三层次”是指通识实践、专业实践、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四类别”包括课程实验、实验课程、课外实践、综合实践。
1.通识实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体育、大学外语、计算机基础课、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等课程的实践教学部分。
2.专业实践:主要包括专业实验、课程设计、专业见习、艺术实践、专业考察、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等。
3.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包括社会责任教育、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学科与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与科技活动等实践教学部分。
(三)创新创业体系
构建并完善以“双创”能力培养为目标的“二类别、一层次”创新创业体系。“二类别”是指创新创业体系中包含课程体系内公共基础类课程和通识选修类课程,“一层次”是指创新创业体系中包含实践教学体系内的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层次的训练。鼓励各专业将专业课程、实践环节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推进产学研合作,将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五、学时、学分要求
(一)学分计算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为0.5的倍数。
1.理论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各课程学时数原则上以8的倍数安排。不足8学时不计学分,8至15学时的计0.5学分。
2.实验教学每32学时计1学分。不足16学时的,不计学分;16至31学时的计0.5学分。
3.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社会实践2周计1学分。
4.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军事理论、安全教育、健康教育课程的实践教学每16学时计1学分。
5.形势与政策课程在第一至第八学期开设,共64学时,计2学分,其中理论、实践各计1学分。
6.公益劳动1周,不计学分。
(二)学时、学分规定
1.各专业要精简课程,压缩学时,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自主学习时间,提高教学质量。各专业学时标准、毕业最低总学分标准参照“国标”中同专业类学时、学分要求设置,但不可超过“国标”规定的上限。“国标”中未明确说明学时设置区间的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600学时以内。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毕业总学时原则上不超过对应类专业总学时+100学时。
2.专业必修课模块学分(学时)与专业选修课模块学分(学时)比例应为6:4。
3.各专业的实践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30%。若该比例低于“国标”要求,则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学分分配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分设置中应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12学分,分配如下:
1.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2学分。
2.创新创业8学分。
3.社会实践2学分。
六、教学全程周数及假期安排
(一)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按照四年制计算,总周数为199周。其中第一、二、四、六学期各25周,第三、五、七学期各27周,第八学期18周。
(二)假期总周数为43周,其中第一、三、五、七学期寒假各7周,第二、四、六学期暑假各5周。
(三)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和学时的平衡统筹确定每学期的学分数。除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外,每周学时数低年级一般要求控制在23-26学时,高年级一般在19-22学时。
七、非普教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要求
(一)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专业单独设置人才培养方案
1.根据生源特点、知识基础和合作国家(学校)的培养模式,以及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教外综[2006]5号)的有关规定,优化课程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及课程结构。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毕业最低总学分标准参照“国标”中同专业类参考学分要求设置,但不可超过“国标”规定的上限。毕业总学时原则上按对应类专业总学时要求执行。如果“国标”中给出专业类学时设置区间,则参照“国标”要求设定。
3.学校鼓励参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利用寒、暑假或经学校批准学期,到国外高校进行交换学习或短期游学(包括夏令营活动),学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学分认定,替代部分课程学分或创新创业学分。
4.采取中美“1+2+1”联合培养模式的专业,其课程体系要与国外的课程衔接,并将国外两年的教学进程纳入本培养方案中。
(二)留学生培养方案
本科留学生培养方案中的核心课程应与国内同专业的核心课程保持一致,但不必修读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训练和思想政治类课程;不必修读体育、英语类课程;可适当增加中国传统文化类课程,中国概况、中国文化、汉语为本科留学生的必修课;政治理论为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留学生的必修课。本科留学生不作创新创业学分要求,可适当降低毕业总学分,但不得低于130学分。
(三)港澳台学生培养方案
港澳台学生培养方案与普通学生执行统一的毕业标准,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和军事训练与入学教育可以修读其他学分相当的通识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替代。
(四)专升本专业培养方案
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按两年的基本学制设置课程和分配学分,总学分数参照“国标”中同专业类学分要求的半数设置,但不可超过“国标”规定的上限的半数。课堂教学总学时应控制在900学时左右,允许上下浮动50学时,其中实践教学比例不得低于25%。课程设置原则上从普教本科生培养方案中选取,并根据学生原有学习基础和专业背景合理设置基础课程,丰富选修课程,给予学生更多的课程选择自由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八、几点意见
1.要构建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实际的课程教学体系,突出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应用性,开课的顺序要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在专业必修课程设置中,要突出专业核心课程。
2.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没有开设“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可结合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和修订实际,逐步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凡使用外文原版教材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在线开放课程(MOOC、SPOC等)、学校与行业联合培养课程等,需在教学计划表中备注说明。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属技能训练型课程,列入专业选修课范畴。凡是学校设置的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相对应的专业,均可将国家职业标准与学校课程体系设置相衔接;也可通过有针对性的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使学生掌握必备的职业技能。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根据与企业签订的人才培养计划,学生可选择校方开设的或企业开设的通识选修课进行修读。
5.要做好新旧课程的衔接工作。各专业在设置新的课程后,应按照要求制订新、旧课程的替代方案,以便于学籍处理等后续工作的开展。
6.课程名称必须科学规范,与颁布实施的“国标”和“专业介绍”中核心课程示例基本保持一致,学分、学时由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自主设定。跨学期上课的课程需在课程名称后标注阿拉伯数字,如大学体育1、大学体育2,且对应不同的课程编码。
7.在“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对应关系矩阵”中,要深入论证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关系,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要清晰明了,要做到可衡量、可达成;在“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矩阵”中,毕业要求与课程之间支撑关系应合理论证,既要避免毕业要求无课程支持,也要避免课程对某些毕业要求的过度支撑,要合理设置课程体系。任选课程不列入矩阵。
九、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202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和进度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成立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其中要有校外行业企业、社会、政府、相关协会、学会等部门的专家,比例不低于50%,同时明确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
2.各专业通过走访用人单位、回访毕业生、召开师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调研,分析专业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明确专业培养目标规格和培养模式,确定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据此构建各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草稿。
3.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稿应充分征求所在学院各个专业每个课程组全体教师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形成初稿,并向学校汇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附件:2020级X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