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管理暂行办法》、《黑河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指导意见》和《黑河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学校本着“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地缘优势为依托,以现有条件为基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为基本途径,以改革教学方式和手段为突破口,以加强教学管理、提升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和教学方法为基本内容”的基本思路进行重点专业建设。为了更好的对学校的重点专业发展进行管理和指导,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专业建设是高等学校重要的一项教学基本建设,是构建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性工作,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是新时期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贯彻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而进行的重要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和质量工程。黑河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将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明确办学思想,加大教学投入,强化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打造学校的优势专业和品牌专业。
二、建设原则
(一)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必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学校发展规划,坚持优化专业结构和提高专业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专业建设。
(二)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以专业课程群建设为核心,以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为保障,提高专业教学质量。
(三)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必须与薛整体专业建设与发展相结合。应结合校情,力求通过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使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上新台阶,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四)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是以专业建设和发展为目标的集体项目,应充分调动各专业教师的积极发现,保证专业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专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黑河学院将在现有重点专业建设水平基础上,加强基础学科,发展应用学科,彰显特色学科,扩大国家级特色(省级重点)专业俄语专业、绘画专业在国内的影响,将音乐学等专业培育成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成一批在省内甚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重点、精品)专业;加强校级重点专业建设,加强与重点学科专业相匹配的特色与优势专业建设,结合学校的办学传统和优势建设体现学校特色。
“十二五”期间黑河学院拟建3-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5个省级重点专业,3-5个校级重点专业;形成具有符合时代要求的,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案;培养一支教学水平与学术造诣高、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培育、产生一批突出的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成果;培养一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四、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重点专业建设的立项评审、经费拨发、经费预算的审批与管理、年度检查与验收工作。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领导小组、教务处将对重点专业进行中期检查和整体性评估验收。重点考核标志性成果、各阶段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建设成效。中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整体性评估验收每两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检查、评估年度的12月份。
(二)重点(特色)专业所在单位负责制定专业发展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五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规划应当充分考虑重点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年度实施计划要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科学规范,切实有效。重点(特色)专业所在单位应成立由主管领导、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的重点(特色)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与协调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工作,负责审批专业建设方案及专业建设子项目,审核年度经费支出预算。
(三)若领导小组成员或专业建设成员工作性质发生变化而不能继续履行专业职责时,由领导小组组长、专业建设负责人提出变更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五、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的具体实施
(一)学校将重点(特色)专业建设与精品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学科带头人梯队建设相结合,同步进行,扎实推进。
(二)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实现重点(特色)专业教学科研的相互牵动,共同进入人才培养过程,推动人才培养理念和方式方法的提升。
(三)国家级、省级重点(特色)专业建设经费在国家、省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学校确保不低于1:1的比例专项投入重点建设经费,校级重点专业每年投入建设基金5000元。各重点专业要制定经费使用计划,解决主要问题,以使专业建设有较大突破。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由学院教务处主管部门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师资培养、学术交流、专业调研、专业建设委员会活动、专业资料室建设、重点课程教材与研究论文的出版费用等。
(四)学校将根据重点(特色)专业发展趋势与专业定位不断调整教学基本文件内容;完善教学计划、及时修订教学大纲;加强课程教材建设,选用国家精品教材,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建设辅助教材;进一步完善考试办法,建立试题库,实现考试对教学目标实现情况的科学有效评价;教师应当掌握考试与测量理论及技术,科学地进行考试分析,以修正教学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重点(特色)专业负责人要认真按照“重点专业评估指标”组织力量,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合理安排经费预算和子项目建设,如期完成优秀课程建设、年度计划和年度检查、验收等工作。
黑河学院
二○○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