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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认证、应用管理办法
2013-07-11 00:00  

黑院政发[2011] 117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调动广大教师开发和应用多媒体教学课件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师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制作和应用水平,推进我校现代化教学手段建设,提高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规范我校多媒体教学课件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应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多媒体课件是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的要求,利用多媒体技术开发并借助于计算机实现的辅助教学工具。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综合利用各种文字、符号、图表、声音、图片、图像、动画或流媒体等多种媒体描述的教学信息;二是按照教学设计的要求引导使用者通过人机交互作用展开教学过程的各种控制信息。

第二条 多媒体课件包括电子教案、CAI课件、网络课件等。电子教案的表现形式是幻灯片,教师授课使用,开发工具是PowerPoint;CAI课件的表现形式是程序软件,用于教师授课、助教、助学或实验,以专用工具Authorware、Flash、Director等或高级语言编程实现;网络课件的表现形式是网页格式,用于网络辅助教学和学生的自主学习,采用FrontPage、Dreamweaver等可视化网页制作工具。

第三条 Word文稿或电子版教材不属于多媒体课件,运用Word文稿讲授不属于应用多媒体技术授课。

第四条 多媒体课件研究与制作应该以一门完整的课程为对象,不应该以章节作为制作对象。

第五条 学校成立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认证、应用管理机构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制作领导小组,根据教学情况组织实施本部门多媒体课件的开发与制作工作,并对本部门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质量负责审核。

(二)学校成立多媒体教学课件认证、评审委员会。由教务处、科研处、网络中心领导及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1)鉴定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开发、制作的多媒体教学课件。(2)对各教学单位申请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课件进行认证。(3)评审全校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4)多媒体教学课件的成果认证。

第二章 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制作

第六条 多媒体课件以自主开发、制作为主,开发、制作中可参阅名校、名课且对我校教学有极大参考价值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但不能照搬照抄。

第七条 教师个人或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中所承担的课程,须向系(部)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领导小组申报多媒体课件制作计划,并按制作计划完成“初版”课件后,经系(部)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制作领导小组进行技术把关、指导、修改后制成“成品”。

第八条 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要求

(一)课件设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培养目标,适应课程教学需要。课件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与课程教学目标相适应,与使用教材相关联,能有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于互调式教学;

(二)要吸收教育改革和科研工作的最新成果,融汇学科前沿知识,教学内容表述准确、正确,开发技术适用、先进,课件具备创造性、先进性和科学性;

(三)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信息资源,题材、例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构图、文字、色彩、配音等处理得当,比较、分类、归纳、分解、演示和模拟仿真等表达手段丰富,课件具有教学适用性和实用性;

(四)课件界面要美观、直观、友好,符合学生的视觉心理;操作要简单,不需要复杂的预备技能和较长的等待时间;要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选用不同的内容和难度;

(五)多媒体教学课件在文本(字体、字号、色彩、内容等)、图片、音频、动画、视频等方面,应满足教学需要,做到画面清晰,动画连接,文字醒目,配音准确,切合教学主题。整体风格协调,运行稳定。

第三章 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认证

第九条 凡使用多媒体面向学生授课的课件必须接受认证。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不给予认证:

(一)多媒体课件中没有或只有较少与教学有关的图片、动画、音频等视觉媒体,仅列示标题、定义、讲稿或板书文字;

(二)制作平台选择不当,属于单纯Word等非多媒体格式的电子文稿;

(三)制作水平极差的课件,主要由大量扫描教材组拼的低水平课件;

(四)提交认证时制作的不是以一门完整的课程为对象制作的课件;

(五)课件中出现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引起政治误导的文字或图片。

第十一条 经认证合格并重复使用或多人使用的课件,如无重大修改,两年内不需重复认证。但每学期使用时需备案和重新核发“黑河学院教学课件准用证”。

第十二条 多媒体教学课件认证程序

(一)个人申报:开发、制作完成并准备使用多媒体教学课件授课的教师须向开课单位提出认证申请,开课单位初审后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黑河学院多媒体教学课件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报课程所在系(部)。

(二)系(部)审核:系(部)根据《黑河学院多媒体课件评审标准》(见附件2)对教师或教研室所报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将审核通过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进行汇总,连同认证课件一并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认证:由学校多媒体课件认证、评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黑河学院多媒体课件评审标准》,每学期结束前对下学期需使用的多媒体课件进行统一认证,以决定最终认证结果。

第十三条 多媒体教学课件认证结果

(一)课件认证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认证结果将于每学期末公布。

(二)认证合格的多媒体教学课件签发《黑河学院教学课件准用证》。

第十四条 经认证合格后的自制多媒体教学课件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建档管理和应用,并定期进行内容和技术更新、完善。各教学单位应设有专人负责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建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校级以上获奖课件须在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应用

第十五条 根据认证结果,只有确定合格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方可作为学校多媒体教学课件使用或对外交流,享有版权,并允许安排在多媒体教室授课。严禁使用认证不合格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第十六条 需要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的教师,须在教务处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时填写《黑河学院教师多媒体教学申请表》,并与《黑河学院教学课件准用证》一起交与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审核。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审核汇总后报至教务处备案,未经备案的课程不编入多媒体教室。

第十七条 经批准使用多媒体课件授课的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技术方面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课程教学进程计划完备,并具有一定灵活性。

(二)备课充分,做到脱稿讲解,站立讲课,不应出现教师坐在显示器前“照屏宣科”的现象。

(三)提前熟悉多媒体教室设备及操作方法,提前安装调试应用软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解决。

(四)不得利用上课时间放映非讲授内容和娱乐片,教学辅助内容放映时间与讲授时间比例适当。

(五)以经济实用为原则合理使用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实现讲解、演示、板书的有机结合,做到人机优势互补。

(六)适当控制教学节奏,根据课程内容的逻辑体系和学生的认知规律,讲解的同时同步显示教学内容,让学生有思考和适当的笔记时间,使学生实现听、看、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做到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有机结合,实现学生的有效认知,避免将多媒体作为新的“满堂灌”工具。

(七)课前要对多媒体教学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停电、设备故障)有处理预案,在设备出现故障无法解决时,任课教师须及时使用板书方式组织教学,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新开课的教师应使用板书教学。

第十九条 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多媒体教学资源。

第二十条 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查实后,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认证不合格的课件进入课堂;

(二)在上课期间播放、演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三)存在着其他学生或专家反映比较突出问题的多媒体教学。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多媒体教学质量,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一)教学督导、教务处、各系(部)对多媒体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授课质量不高的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限期改进;

(二)学校定期组织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多媒体教学观摩赛、经验交流会等,促进教师提高多媒体教学质量;使用多媒体设备教学的教师都必须参加多媒体设备使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予以备案;

(三)通过问卷调查、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学生对多媒体课程网上评议等形式,及时了解、反馈多媒体教学信息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 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评选活动,奖励由我校教师或联合开发制作的优质多媒体教学课件。奖金为500~3000元人民币。获奖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可参与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

第二十三条 经过专家鉴定,在技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对提高教学质量有显著成效的优秀多媒体课件,可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与各高校交流和申报国家级评奖。

第六章 多媒体教学课件的版权管理

第二十四条 所有经校级鉴定的多媒体教学课件版权属于黑河学院。教师对课件享有著作权和使用权。

第二十五条 教务处代表学校具体负责课件的一切权属。

第二十六条 所有经校级鉴定的课件统一属名为“黑河学院”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河学院多媒体课件评审申请表.doc

附件2:黑河学院多媒体课件评审标准.doc

附件3:多媒体课件授课申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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