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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课堂纪律
2013-07-11 00:00  

一、任课教师应按课表准时上课,不允许压课或提前下课。对学生要严格要求,清点学生人数,认真记录出席情况。

二、学生必须在上课前两分钟进入教室,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铃声后随意迟到、或早退者,由所属单位通报批评,迟到10分钟以上者,禁止进入教室,该课计为旷课,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三、上课时全体学生应自动起立,教师答礼后方可坐下。课堂上倡导师生互动,教师提问时学生要起立回答,学生如对教师的教学方法有意见,应在课后面谈或向学院有关部门反映,不准在课堂上随意打断教师的讲课。

四、上课时间,任何人不准敲门找人。

五、在课堂上不准戴帽子、扎头巾,不准穿休闲短裤、背心、托鞋,不允许接听手机;教室内不准吸烟,上课时不准喝水、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掷废纸。

六、教室、实验室和走廊,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不经批准不准搞文体活动,妨碍他人学习。

七、建立教室、实验室卫生责任制,保持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地面干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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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教务处黑龙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区学院路1 邮编: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