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站内搜索:
 
 首页  机构组成  规章制度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内涵建设  实践教学  语言文字  下载中心 
规章制度
 国家文件 
 省厅文件 
 学校文件 
  学校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校文件 > 正文
 
黑河学院“十二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
2013-07-12 00:00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 6号),《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 4号),《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十二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实施新一轮“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高校教学工程”),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高校教学工程”的意义

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是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十二五期间,我校将紧密围绕优化结构布局、改革培养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工作着力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重点在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发挥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在教学改革方向上的引导作用、在教学改革项目建设上的示范作用、在推进教学改革力度上的激励作用和在提高教学质量上的辐射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推动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高校教学工程”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和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人才。

(二)围绕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落脚点,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作用,力争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三)以校级项目为基础,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高校教学工程”项目,建立校级、省级、国家级等相互衔接的三级“高校教学工程”项目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实施“高校教学工程”建设目标

(一) 用五年的时间,初步建成具有黑河学院特色的专业体系、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教师教学能力保障体系。

(二)建立丰富的校级优质教学资源体系,形成合理的教学资源配置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以科学性、系统性为指导,与时俱进地完善课程体系。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推进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三)创新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高的校系结合的培养培训新模式,形成有利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新机制,制定教师教学能力持续提高的系列发展项目,实现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四、建设内容

(一)专业建设

坚持“扬优、助特、扶需”的原则,重点推进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等建设与改革工作,引导我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建设任务: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引导我校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自主设计建设方案,推进培养模式、教学团队、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专业发展重要环节的综合改革,促进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更加鲜明的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遴选建设80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推荐42个本科专业参加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在此期间,我校遴选3-4个校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拟建2-3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争取能有1个专业成为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主要措施:制定“黑河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引导科专业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探索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新模式与新办法,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效益和在国内外的竞争力,为其他专业建设提供改革示范。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分批建设一批校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遴选建设一定数量的省级、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重点专业建设

建设任务:遴选建设“十二五”省级重点专业,通过加大建设力度,使重点专业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形成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优势和特色专业。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遴选建设300个省级本科重点专业,200个省级高职高专重点专业进行建设。根据省级重点专业实力、优势及特色方面不同,划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建设,第一等级50个,第二等级100个,第三等级350个。我校“十二五”期间计划拟建校级重点专业3-5个,省级重点专业3-5个。争取在国家级重点专业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主要措施: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原则,从现有专业中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教学质量高、适应面广、特色鲜明的专业进行重点建设。重点专业评选本着分层次建设、分类指导的原则,评选出三个层次的省级重点专业,一是在国内外高校中具有较高影响,居于国内同类专业领先水平,彰显学校办学实力的专业。二是在国内高校中具有较高影响,居于国内、省内同类专业一流水平,彰显学校办学优势的专业。三是在国内同类或同层次高校中具有较高影响,居于省内同层次高校同类专业一流水平,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专业。通过重点专业建设,引导不同层次、类型的教学单位根据自己办学定位,确定自己的个性化发展目标,发挥已有的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择优遴选、逐级申报,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我校在省级重点专业、国家级重点专业建设上有新的突破。

3.战略性新兴专业建设

建设任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服务外包等战略性新兴专业大力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建设工作,以适应我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社会改革对战略性新兴专业的需要。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遴选建设60个本科战略性新兴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在此期间我校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社会急需人才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相关专业的申报。

主要措施:在今后的专业设置中,要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工作落到实处,扶持相关专业的发展并加强建设,对战略性新兴专业的教师队伍、实验教学条件、改革和建设方案以及教学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均做出明确要求。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培养作出新的贡献。

(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创新人才,关键是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人文素养整合发展的新模式。通过实施“卓越计划”、“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等形式,鼓励高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卓越系列人才培养计划

建设任务:针对我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各类人才的迫切需求,研究制定有关专业卓越人才培养标准,逐步在本科高校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新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等卓越系列人才培养计划,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大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逐步选择条件成熟的专业推进卓越人才培养工作,将在每类卓越计划中遴选5—10所学校开展试点。我校将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新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等类卓越计划中开展此项工作。

主要措施:结合本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和办学优势与特色等,选择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广播电视新闻学、法学以及可能参加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专业领域和人才培养层次,制定培养方案,并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建立卓越系列人才培养标准体系。争取能成为省卓越计划试点院校。

2.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建设任务:选择条件成熟本科高校的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物学和计算机科学等基础科学领域,进行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逐步建立科学选拔和动态管理机制,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与结构、实行多样化教学模式、因材施教及个性培养等方面进行改革,推进我省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逐步在3所部属院校和10所省属重点建设高校的基础科学领域推进基础学科本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建立健全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我校积极支持此项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3.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

建设任务: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践环节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解决创新创业教育的难点问题,形成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

建设计划:黑龙江省“十二五”期间,遴选出试点院校30个,其中本科高校20个,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在此期间我校将积极争取建成省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主要措施:1.创新师范专业培养模式,加强师范专业内涵建设。根据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继续完善师范类课程体系和学生从教技能的强化训练,探索建设教师教育培养基地和基础教育创新实验区建设,倡导建立校内跨系、跨学科专业教师、课程、教学条件等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人才培养机制。2.非师范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业是平台、专业是基础、学业是关键、就业是导向、创业是目标。培养目标要瞄准地方行业、产业的战略地位,坚持社会需要设专业,适应行业需要开课程,适应产业需要抓教学,注重就业创业育人才。通过产业与专业、专业与学业、学业与就业、就业与创业的紧密联系,使产业、专业、学业、就业相互贯通,建立多元化、多方人士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有效机制,分类支持、分类指导、分类评价,共同构建产业+专业+学业+就业+创业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精品开放课程与教材建设

省、校共同投资建设一批多媒体录播教室。组织高校建设一批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积极推广国内外文化科技发展趋势和最新成果,展示我省高校教师先进的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丰硕的教学成果。按照资源共享的技术标准,对已经建设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进行升级改造,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建设一批资源共享课。完善和优化课程共享系统,大幅度提高资源共享服务能力;继续建设职能完善、服务高效的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系统,积极开展教师网络培训。实施省级精品教材支持计划。

1.精品课程网络共享平台和多媒体录播教室系统建设

建设任务:利用信息技术,建设省级精品课程网络共享平台,提供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课程资源,逐步建立全省高校网络课程学分认证制度,以满足全省高校教师、学生培训、学习需求。建设50间多媒体录播教室,用于优质课程课堂教学视频采集、编辑等工作,以满足我省高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工作对硬件条件的需要。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建成省级精品课程网络共享平台。分两批在本科高校建设30间多媒体录播教室系统。在此期间,我校积极参与省级精品课程网络共享平台建设,争取建设1个精品课程网络共享平台,1间多媒体录播教室系统。

主要措施:本项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通过立项申请或委托方式确定建设单位,各单位负责系统的建设任务,包括系统维护与资源更新等工作,省教育厅将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学校进行上述项目的建设工作。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争取获得省厅的支持。

2.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

建设任务:以名师名课为基础,选择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全程课程视频资源录制、上网,形成一批专业覆盖面广,教学内容新颖,教学方法多样的优质精品视频课程资源,通过网络平台供学生、教师和广大社会公众学习。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将分两批遴选出省级本科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50门,力争建设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30门(含高职高专)。在此期间,我校计划新建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5门,遴选出3-5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主要措施:学校将在“十一五”期间及以前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结合课程评估,遴选对专业人才培养影响较大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进行深度建设,在教学理念与教学方式、教学内容与教学资源、教学评价与教学管理等方面打造学校品牌课程。本着“整体规划、分批建设、择优遴选、同步上网”的原则,建设15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其中2012-2013年建设6门,2014-2016年建设9门,争取从中遴选3-5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以此带动形成校、省、国家三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

建设任务:对原有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优选后转型升级,由网络有限开放到充分开放的转变。要求以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为目标,形成国家、省、校多级,本科、高职和网络教育多层次、多类型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向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服务。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我省计划分两批遴选出省级本科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00门,省级高职高专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0门。力争建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0门在此期间我校分两批将我校原有的3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成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争取其中1门精品课程遴选为国家级精品共享课程。

主要措施:按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原有的15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通过中期检查、成果申报等方式,促成这些课程加大改革力度,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培养教学梯队,创新教学模式,提升课程整体教学水平,并全部上网,使之成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向全校共享;对我校原有3门省级精品课程优先转型升级,由现有的网络有限开发到充分开放的转变,并分批遴选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向全省乃至全国高校共享。

4.省级精品教材建设

建设任务:按照“分类指导、择优建设、突出特色”的原则,结合全省各高校专业优势和课程特点,遴选、扶持一批具有我省专业优势和特色的高质量精品教材。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分两批遴选省级本科精品教材100部。 在此期间,我校争取培育10~15部校级优秀教材,扶持新建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教材建设,力争分两批遴选2-3部省级本科精品教材。

主要措施:学校设立教材建设专项资金,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意识,以课程改革建设成果为依托,通过立项形式进行教材建设,编写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适用性强的应用型本科系列教材;吸收企业技术专家参与专业教材编写或审阅,反映专业领域最新发展成果,科学总结,充分挖掘,精心培育,遴选、扶持一批具有我省专业优势和特色的高质量精品教材。

(四)实践创新能力培养

整合各类实验实践教学资源,遴选建设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支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形成一批高等学校共享共用的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资助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建设任务:遴选建设一批成效显著、受益面大、影响面宽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在加强内涵建设、成果共享与示范引领。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采取滚动评选的方式,遴选建设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个。目前我校已建省级实验教师示范中心2个,“十二五”期间争取再新建省级教学示范中心2个。

主要措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建设和验收标准》的要求,采取分批进行的办法遴选,主要步骤为申请和评审、改革和建设、评估验收三个阶段。“十二五”期间,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实施,分批遴选”的原则,拟建设4-7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3年完成中心的规划与布局,2014年后每年建设1~2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3~2016年,每两年申报1-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大学生实践实训基地建设

建设任务:采取本科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方式,建设一批适应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人才培养需要,集生产、教学、鉴定、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和专业性、全省共享共用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每两年组织一次本科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高职高专实训基地的立项建设工作,共评选出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00个,省级大学生实训基地50个,其中高职高专校外实践基地20个,实训基地10个。力争建设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个。在此期间我校拟建设3-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2个省级大学生实训基地;1-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主要措施:目前,我校建成各类实践基地、实训基地100多个,我们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巩固现有各类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建设成果,加快大学生到企业和行业实习的长效机制,加快与行业的联系,拓宽合作领域,促成新的实践基地及实训基地的产生和发展,及时总结基地建设经验,再建实践教学基地及实训基地50个左右,重点扶植建设10——15个校级示范实践基地及实训基地,在此基础上,遴选和建设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建设任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工程,在原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基础上,设立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每年遴选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00项,其中高职高专院校50个。在此期间,根据我校实际计划遴选和建设50个由在大学生进行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划申报15-20个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8-10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以此带动学生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活动。

实施办法:项目资助实行学校遴选推荐、省或国家立项资助、学校监督管理、检查验收的模式。学校鼓励各系从学生进入大学开始,就为七配备导师,探索建立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的制度。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型实验的研究课题,也可由学生自己提出,或有学校编制研究课题。学校积极支持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自主选题设计的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完善学科竞赛制度,支持大学生参加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和参与面广的学生竞赛活动,积极开展校级竞赛。强化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开展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培育工作。

(五)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推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的建设,发挥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的作用,开展教学新秀、教学能手等评选工作,组织教师教育技能方面的各类竞赛活动,促进教师教学基本技能提高。

1.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

建设任务:建立全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搭建教师教学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讨交流、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引导高校根据校情建设校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努力提高本校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遴选建设3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推动全省高校建立校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此期间我校充分依托教学改革工程,推进校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

主要措施: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为关键,提高我校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开展教师培训、教学改革、研究交流、质量评估、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制定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方案,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积极申报省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教学名师评选表彰

建设任务:鼓励教授为本专科生开设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带头作用,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整体教育教学质量。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每两年评选省级教学名师50名,其中高职高专院校20名。力争每两年我省有4名教师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我校目前已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12人。2012年至2016年争取有10人进入校级教学名师队伍,2人进入省级教学名师队伍,力争有1人成为国家教学名师。

主要措施:把教授为本科学生上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任的基本条件,通过编印教学名师风采录,举办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展,开办名师专题网等方式加大各级名师的宣传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名师楷模,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另外,通过各级教学名师的有效指导和帮助促成更多的教学骨干获得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与奖励以基础课、公共课教师为主体、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校级教学名师,并积极推荐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

3.教学新秀、青年教学能手评选和教学技能竞赛

建设任务:为进一步表彰在人才培养领域特别是教学工作第一线贡献卓越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引导高校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教学,每年组织开展省级教学新秀、教学能手评选以及教学基本技能竞赛等工作。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每年评选50位教学新秀和50位青年教学能手,其中高职高专院校各20名。每年举办多媒体课件大赛、教师说课大赛、双语课程大赛等专项技能竞赛,对500人次高校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在此期间,我校重点培养2-3名省级教学新秀,2-3名省级教学能手;争取有更多的教师在省级说课大赛、双语课程大赛、多媒体教学课件大赛获得名次。

主要措施:建立教学新秀、青年教师能手观摩制,完善青年教师的助教工作制度;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教学竞赛活动;选派有发展潜力的教师访学深造,不断提升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科研水平和课堂教学效果,结合系部、教学督导和学生的综合评价,开展教学新秀、青年教学能手评选活动,择优推荐省级教学新秀、青年教师能手;定期举办多媒体课件大赛、教师说课大赛、双语课程大赛等专项技能竞赛,并择优参加省举办的各种专项技能竞赛,争取有更多的教师获得省级竞赛奖项。

4.教学研究与教学成果推广

建设任务:鼓励各高校围绕教学改革热点与难点问题,认真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制约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引导高校推广具有较强创新性、示范性、应用效果好的教学成果。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每年立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900项,其中本科高校600项,高职院校300项。每2年组织评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00项,其中本科高校200项,高职院校100项。在此期间我校争取立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40-50项,力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8-10项。

主要措施:(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进一步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更新观念,解放思想;进一步明确应用型本科教学的定位、思路、特色以及改革取向;鼓励、支持广大教师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加大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力度,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学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校企共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考核方法改革;继续探索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交流途径,通过课程引进、学分互认、联合教学以及合作培养等方式,在各个层面上大力推进教育的国际化;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探索和研究。加强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指导;搭建教学改革研究平台,积极参与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研究学会与机构等组织的研究立项;加强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加大对教学改革研究的经费资助和奖励力度。(2)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学校鼓励教师将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优秀教学成果。继续开展两年一次的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认真做好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整合全校优质教学资源,凝炼特色,精选成果,积极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实现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突破。

(六)教学质量标准与保障体系建设

1.专业质量标准建设

建设任务:依据国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组织行业企业和高校联合制定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专业质量标准,逐步规范专业建设以及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建设10个与我省专业建设相关的专业认证质量标准。我校充分学习和理解国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积极支持我省进行专业认证质量标准建设。

主要措施:针对我校与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专业,组织有行业和专家共同参加的专业论证委员会,制定相应的专业质量标准,并按此标准组织专业教学评估,逐步规范专业建设以及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2.专业认证试点

建设任务:以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为依托,在工程、医学、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等领域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引导高校调整专业改革与发展方向,建立与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体系,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人才。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组织对全省8个本科专业及2个高职高专专业进行认证试点。在此期间我校加强与专业认证机构的联系,了解国家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内涵,在工程领域循序渐进地开展本科专业认证试点工作,以专业认证工作推动我校工科专业的改革和发展。争取“十二五”期间我校能有1个工科专业成为我省8个本科专业认证试点之一。

主要措施:规范专业设置管理,严格履行科学论证程序,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的宏观调控,对新设置的学科专业,学校将充分考虑职业岗位与社会需求状况,充分考虑是否有成熟的学科支撑,是否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与办学定位,是否有配套的师资条件和教学条件。同时学校将积极应用严格的专业规范制度,对所设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培养过程、硬件支撑、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规范性管理。积极培养认证试点专业,应用专业认证试点成果,推及相近专业,并结合专业认证标准,对人才培养模式、规格、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

3.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建设

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全省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为教育主管部门及专门机构开展院校评估、专项评估等外部质量监控工作提供数据依据,也为我省制订高等教育政策,对高等院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服务提供决策参考。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分别建设本科和高职高专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平台采集、分析网络平台。我校积极支持此项工作。

4.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建设任务: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为基础,建立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报制度,引导高等学校增强质量意识,健全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和常态化评估制度,科学、客观、准确地对我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增强社会对于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关注和了解,发挥社会组织、校友、学生、家长、媒体、用人单位等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机制,努力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建设计划:“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计划每年组织各普通高校形成教学质量年报,在此基础上形成我省高等教育质量年报,省教育厅每年将全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及各高校教学质量年报统编成册,向各高校及有关机构、部门发放。我校拟从2012年起,研制并试行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主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黑教高函〔2011〕404号)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实施教学质量年报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明晰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类别和形式,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学质量年报内容和体例的要求,结合我校特点填报每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及基本状态数据。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年度报告撰写要求进行文字梳理形成我校年度报告。应充分听取、吸纳有关专家、一线教师、管理干部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多元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与反馈机制,促进高校教育教学与社会需要的深度融合,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建设任务:形成由教学目标监控、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效果三部分构成的闭式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实现对教学质量的全面监控和全程监控。

主要措施: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教学督导室基础上,组建二级教学单位教学委员会和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设立具有评教、评学、评管职能的校系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机构;加强对学生信息员队伍的组织与指导;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体系,制定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健全包括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教学条件及教学保障在内的质量目标责任制;完善对教学目标的前馈监控、对教学过程的实时监控和对教学效果的反馈监控;持续开展教学质量督导月、教学专项检查活动;严格执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制度、网上教学信息收集,实行教学异常情况报告制度等。

6.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创新计划

建设任务:形成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组织机构、政策机制和操作机制,构建以自我评价、专家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学生网上评价为主体的教学质量校内评价体系和以毕业生、用人单位评价为主的校外评价体系,形成校内外评价有机结合的教学评价机制。

主要措施:加强教学评价制度建设,创新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对教学质量评价的管理;建立科学、完整、操作性强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定期采集和公布本科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和数据,实行教学质量评价年报制度;加大对教学评价结果的奖惩力度,引导和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同行专家和校、系两级领导听课评价制度,期中教学检查制度、教学专项评估制度、网上评教制度,课堂教学评奖制度,毕业生追踪调查制度等,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7.优良教风学风考风建设计划

建设任务:创建教学水平有高度,教学质量有保证、社会竞争有能力的良好局面,形成教师敬业、勤业、严谨的良好教风和学生勤奋、进取、诚信的良好学风。

主要措施: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立师德,铸师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狠抓教师教学规范和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增强教学管理及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革课程考核方法,提倡考核形式多样化,注重学生能力考核;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建立学生学业导师制度和学业警示制度;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违纪处理,狠抓考风建设;试行教学管理干部、学生管理干部听课制度和学生辅导员学习访谈制度;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学习管理工作新方法,实行教育、激励、严格、规范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新模式。

(七)教学管理改革工程

1.教学管理制度建设计划

建设任务:以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实践教学、教学质量为对象,建设由校级的教学管理制度以及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制度共同构成的、覆盖所有教学行为和教学管理行为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形成我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特色。

主要措施:按管理和服务对象梳理各教学环节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修订(制定)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编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学生学习指导手册》并组织学习;更新教务管理系统,规章制度、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介绍、质量标准、开课计划全部上网,方便师生查阅,促进师生互动。

2.教学管理模式改革计划

建设任务:进一步明确校、系(中心、部)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责和目标,明确学校教学管理的主导地位和系“中心、部”教学管理工作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推进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完善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效率、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主要措施:提高对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认识,完善人员,调整结构,构建教学管理网络体系;加大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的自主性,实现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实行教学质量责任人制、办学效益考核制;二级教学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二级教学单位是教学工作的实施单位和教学管理的主体,要在学校宏观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通过政策导向以及开展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先进教学管理人员、先进教研室、先进实验室评选活动,稳定教学管理队伍,充分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性;开办培训班,加强教学管理人员培养与业务培训;开展教学管理研究,鼓励教学管理人员提出教学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3.教学档案建设计划

基本任务:构建学校、教务处、教学单位三级完善的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体系,形成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新亮点。

主要措施:完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选择试点,积累经验,全面推行教学档案建设工作,学校建立教学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各教学单位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建立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并组织培训,开展优秀档案员评比,严格执行档案归档及借阅制度,学校定期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开展教学档案建设研究,提高教学档案建设的科学性和现代化水平。

4.学绩管理改革计划

基本任务:适应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改革的需要,试行以选课制为基础,建立包括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学业导师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等构成的教学管理体系。

主要措施:依据团队培养与个性培养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完善以教学计划管理、学绩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排课选课管理、信息检索查询等为主要内容的学分制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健全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学业导师制、学业警示制、免修免听制、补考重修制;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优化课程结构,增加选修课数量,提升课程质量;进一步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确保满足学分制教学需要。

五、建设资金与组织管理

(一)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成立“高校教学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高校教学工程”的总体设计、具体实施和验收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教育厅和财政厅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教育厅高教处,具体负责“高校教学工程”的日常工作。

我校成立实黑河学院“高校教学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高校教学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教学工程”的项目管理以及日常工作。

(二)建设资金

“高校教学工程”应区分不同项目,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或项目学校自筹经费支持。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接受教育部及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的检查、审计。各普通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高校教学工程”的实施,对于获得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省“高校教学工程”的相关项目,要予以1:1经费配套。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我校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管理

“高校教学工程”项目的实施实行学校、系(中心、部)、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机制。学校将根据当前教育教学最新发展态势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以及学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确定每年“高校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并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建设管理工作,以项目建设推动学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于建设改革力度较大、创新性强,预期效益好的项目将加大支持力度,对项目实施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应付工作而达不到预期成果的则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各系(中心、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系(中心、部)“高校教学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按项目既定目标及项目计划带领项目组成员开展各项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配合上级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

(四)检查验收

省“高校教学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高校教学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估,并根据检查、审计、评估的结果,对有关高等学校的项目和资金进行调整。项目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会同相关部门分别组织验收。“十一五”期间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要继续按照立项方案进行建设。教育厅将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别组织检查验收。

关闭窗口

黑河学院教务处黑龙江省黑河市教育科技区学院路1 邮编:16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