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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关于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3-07-12 00:00  

(黑院政发[2013] 79号)

为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管理,维护考试权威,确保考试公正,推动诚信教育,从严治教、从严治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 明确责任

(一)各系(中心、部)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学院成立考风考纪督察巡视组,巡回检查监督各系(中心、部)的考试组织工作。

(二)系(中心、部)党政一把手是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学副主任是考试工作直接责任人,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辅导员对本单位考风考纪负责,监考教师对考场纪律负责。

(三)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形成以教务处宏观调控,系(中心、部)管理为主,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的机制。做到每个环节有落实、有检查、有监督,切实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教育 弘扬正气

(一)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要利用团会、主题班会、校园网、宣传橱窗等载体进行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形成加强考风、考纪的浓厚氛围。

(二)各系(中心)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端正考风,严肃考纪为主题的倡议、倡导活动,营造以“诚信守纪光荣,违纪作弊可耻”为内涵的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考试氛围。

(三)要开好考前考风考纪教育会。通过考前教育使学生详细地了解考试纪律以及违纪、作弊处理的有关规定,认清考试作弊的危害,消除其作弊动机的思想根源及侥幸心理,增强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

(四)要召开监考教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会。考前对监考人员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和考试程序的培训,让监考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黑河学院监考人员队伍管理条例》,掌握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办法,提高所有涉考人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涉考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增强涉考人员的责任心,努力造就一支公正廉洁、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监考队伍。

三、强化管理 严明考纪

(一)各系(中心、部)严格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组织与管理。

(二)各系(中心、部)要做好试题从命题到考试前的保密工作。杜绝考前泄题、讲解试题等不规范行为。严格规范阅卷、评分过程。系(中心、部)要对阅卷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阅卷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三)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领导要亲临考试现场检查指导,加强对考试现场的巡视,认真检查,详细记录,及时通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守则情况。对于监考迟到、擅离考场、清场不严以及监考不认真,对违纪作弊现象不制止、不上报等违反监考守则的监考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的学生,严格按照我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

四、加强监督 建立诚信

(一)各系要建立学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考试中的表现,特别是作弊考生的违纪情况,要予以记录和保存。

(二)教务处及各系(中心、部)要向学生公布举报电话,要有专人受理举报事宜,及时做好调查处理和反馈。在考试期间,设立“考风考纪监督台”,及时公布违纪舞弊情况及处理结果。

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各级领导和全院教职工均应高度重视,将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将考风建设与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求真、务实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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