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规范管理,以切实提升学院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及就业竞争力,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为了使这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一、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检查工作将在其各主要环节上进行。检查的主要方式是以系(中心)自查为主,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检查为辅。在学院组织的检查工作中,每年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重点确定几个系(中心)进行全过程的检查,其余系(中心)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
二、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检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在系(中心)的各阶段检查的基础上,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三、检查内容:
(一)选题审查
1. 各系在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开始前,要对选题范围进行总体计划,审核论文题目涉及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等方面的难度和广度是否合适,实验设计的软硬件是否具备,要严把论文选题质量关。论文选题应在体现专业特点的基础上,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力争做到选题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确实需要二人或多人合作的课题,要严格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标明本人在课题研究中负责研究的内容及其在整个课题中所占的分量。为增加论文选题的丰富性,学院提倡吸引科研单位和企业的课题进入学校,并与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进行交流。
2. 学院将随机抽调部分《选题审批表》进行检查。
(二)指导教师资格检查
1. 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是由讲师以上具有教学和科研经历的教师来担任;
2. 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按照学校、系(中心)的要求进行指导。
(三)开题检查
1. 指导教师在向学生下达书面任务书时,填写要规范完整、任务要明确,对学生的论文工作条件准备要充分,并督促所指导的学生按时开题;
2. 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在两周内按论文工作的要求查找资料,调查研究、认真完成开题报告;
3. 教务处提前一天通知学生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抽查。
(四)中期检查
1. 各系(中心)要根据学生的选题、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逐一了解和检查学生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
2. 各系(中心)将检查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学院将组织人员随机参加各系(中心)的检查。
(五)答辩检查
各系(中心)将答辩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与设备管理科,学院将组织相关人员随机参加各系安排的答辩,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如下:
1. 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2. 答辩组成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3. 学生答辩材料(指论文及附件、译文及原文、任务书及开题报告)是否完备和规范;
4. 成绩评定是否科学合理。
(六)论文抽查
1. 各系(中心)按教务处指定的学生名单,在成绩评定结束后三日之内将论文送交教务处备查;
2. 各系(中心)应提供的抽查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及附件,任务书与开题报告,论文评语及成绩;
四、各系(中心)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对《检查办法》中未尽事宜,尤其是带有全局性问题,应及时与教务处沟通,确保问题的妥善解决。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