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教高函〔2016〕166号
省教育厅关于同意2016年度东北农业大学等
高校本科专业按类招生备案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
东北农业大学等高校关于本科专业按类招生的申请收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东北农业大学等13所高校的按类招生专业备案(详见附件)。同意黑龙江工业学院撤销矿业类专业按类招生申请,恢复采矿工程和矿物加工工程按专业招生。
各实施按类招生高校,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基础条件与内涵建设,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管理,规范学籍管理,注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动适应我省高等教育改革,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
联系人:徐颖琪,0451-53623756;
闫明明,0451-53623756,13136677121。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406室)。
附件:2016年度地方属普通高校本科按类招生新增专业备
案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