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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2-04-24 00:00  

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

序言:为每个人的终身发展奠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二)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

二、发展任务

(一)德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

(二)学前教育: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发展新格局

(三)义务教育:开创优质、均衡、公平发展新局面

(四)普通高中教育:推动优质、多样、特色发展

(五)职业教育:构建发展型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

(六)高等教育:以高教强省建设为载体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八)民族教育:促进民族人才成长和民族团结进步

(九)特殊教育:为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三、体制改革

(一)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

(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树立人才培养与选拔的正确导向

(三)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

(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公益原则,提高办学效益

(五)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公共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保障经费投入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四)推进依法治教

(五)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

()高等教育:以高教强省建设为载体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突出特色、强化服务的工作方针,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以“五个一批”和“五个服务计划”为主要载体,促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社会贡献度明显提高,加快实现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

⒉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高等学校发展定位规划,引导、鼓励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办学、各展所长、共同发展。建立高校分类指导服务体系,健全符合不同学校和学科专业特点的办学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充满活力、较为完善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优化类别层次结构。实施“1161”工程,支持“985工程”院校建设,使其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支持“211工程”院校建设,使其达到国内同类院校一流水平;重点建设10所省属本科院校、6所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和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优势和特色高校;推进省部、省市共建若干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高校或学科专业;实施高校对口支援计划,促进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类别高等学校协调发展。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适应“八大经济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构建结构合理、有机互补、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整体布局。坚持“扬优、助特、扶需”的原则,建设一批重点学科专业。聚焦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东部煤电化综合开发、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与修复、松嫩和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北国风光特色旅游开发、全方位对俄经贸战略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建立产学研联盟机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整合相关资源,打造一批学科专业战略集群。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十大工程”建设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大批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严格教学管理,加大教学投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之中。健全教授为低年级学生上课、优秀科研成果进课堂的机制。完善学生评价制度,把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学生评价的主体内容,引导学校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人才培养的国际化与社会化,逐步健全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培养质量认证体系。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逐步实行弹性学制,推进和完善学分制,注重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推行主辅修制和职业资格证书制。探索大类招生、模块化教学等培养制度。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拓宽大学生实践渠道。构建大学生实践创新有效机制,积极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技能竞赛活动。健全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质量监控,完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制度,把人才培养作为评价学校的首要内容。实行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公布、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抽检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建立用人单位、师生、家长、中介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

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调整研究生培养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在应用型本科院校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推进国际合作培养研究生。着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和创新计划,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和评价体系。

⒋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发挥高等学校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坚持服务社会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大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科学研究在促进知识创新和支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促进科学研究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结合。

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建设一批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突出研究基地的学术特色和专业品牌,注重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重点围绕黑龙江流域文明、北方边疆文化、满族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化、北国冰雪文化、俄罗斯经济社会文化等体现黑龙江地缘特色的领域开展研究,促进国家和区域文化繁荣与发展。

⒌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实施“五个服务计划”及相关子计划,进一步增强高校服务能力。

培养落地人才。继续实施村村大学生培养计划、普通高校师范类学生农村实习支教计划、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培训服务计划,为农村和基层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专门人才,为企业培养培训高层次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及技术骨干。

研发立地项目。围绕地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有效调动高等学校科技资源,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激发创新活力,精心打造装备制造、煤电化、优势农产品生产与加工、新药制药和中药新药“五个工程技术研发平台”和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一批科技服务平台,提升高校科技服务能力。继续实施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计划和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服务计划,加强产业化前期项目的研发培育,注重可转化项目的研发、筛选和向企业推介工作。支持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科研项目,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提供益地服务。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智囊团、思想库作用,探索与行业、部门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为政府、企业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以大学科技园区建设为牵动,实现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公共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促进区域知识创新区建设;积极参与科学普及,推动高等学校科技馆、文博馆、博物馆、纪念馆以及重点实验室等设施向社会开放;发挥大学文化引领作用,推进先进文化传播,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绿色大学,引领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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