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定学校教学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全校教学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时制定(修订)教学建设工作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专业建设,组织落实新增专业、专业调整的论证和申报工作;
4.在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学校课程建设,组织校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评选推荐优质课程参加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并对立项课程进行验收;
5.组织落实省级、国家级教学类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工作;
6.组织落实省级、国家级教学类奖项评选、推荐、申报工作;
7.组织开展校级层面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推进教学改革建设,推广优秀教学成果;
8.组织及管理校内教学竞赛,推荐参加省级赛事;
9.组织校内教学建设相关交流会,分享先进教学建设工作经验;
10.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换届等工作。
1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政策措施,制定学校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产教融合、校企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考察洽谈、协议签订。
12.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及时解决学校校企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审核校企合作协议,组织校企绩效考核;
13.对行业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企业相关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进行调研,为各学院专业调整与开设提供有力的资讯;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及归档工作;
14.负责学院与各级各类产教联盟的交流和对接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